福建:中职校将有专门职称 不再评中学教师职务

2008-10-02 11: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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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将规范并理顺原有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教师职务评聘系列,福建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昨日(9月26日)联合发出通知称,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教师职务将统一纳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系列,中等职业学校今年不再评审中学教师职务系列。根据有关教师职务条例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设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

  全省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原先已评聘中学教师职务系列的教师,也必须转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系列,即已取得中学二级、一级、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均应相应转为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暂时保留有初中部的中等职业学校,将分别定编和定岗,明确哪些教师属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使这些教师能顺利转定为本系列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根据规定,申请转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的人员,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且近3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申请职称转定的教师,须认真填写转定审批表,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系原件复印)。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年底前,我省将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转定工作;2010年1月1日起,中等职业学校不再聘任中学教师职务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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